1.已有深圳车牌,想要换车的个人,不需要重新摇号,但需要更新小汽车指标。

2.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內提出更新指标申请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可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的更新指标申请,指标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审核不予通过。

3.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当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或者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