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由于使用行为未征得被使用人的许可,属擅自使用行为

再次,该企业名称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的公众所知悉最后,该使用行为容易使人误认为是被使用人的商品。也就是说,使用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必须该字号具有相当的知名度。由于知名企业字号的特殊性,擅自使用含有知名企业的字号可被认定为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是不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