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副中心城市作为介于省会城市和一般城市之间的城市,在区域经济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省域副中心城市通常是指一个省内综合实力强于周边城市,经济辐射超越本辖区行政区域,资源得天独厚优越,距离省会城市150公里以上,能够被赋予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重任的大城市。

20世纪90年代初,湖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城市布局发展“一特五大”战略,即聚焦武汉特大城市发展,将当时的中等城市荆州、黄石、襄阳、宜昌、十堰发展成为大城市。

到2020年,宜昌、十堰、襄阳都将超过建成区面积120平方公里、非农业人口130万的大规模类城市“门槛”。至此,“一专五大”战略目标基本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全省城镇体系应该有新的布局和发展思路。

人口众多,东窄西宽,省会武汉偏向湖北东部。客观上需要西部地区有一两个城市作为武汉的“二传手”。既要建立“省级副中心城市”,又要充分发挥省中心城市武汉的引领作用。

副中心城市有什么好处

一是发挥了治理“大城市病”的新引擎作用,实现了从“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

二是发挥了疏解中心城市压力的作用,通过政府率先示范,有利于带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功能转移,进而带动商务、文化、会展等功能疏解

三是发挥了城市群协同发展指挥前移的桥头堡作用。

副中心城市有什么好处

副中心城市就是城市经济流的高效聚集区。

副中心指城市副中心,是城市核心中央商务区(CBD)以外,城市经济流的高效聚集区,是城市中新兴第三产业的集中分布区,是城市空间结构分散化过程中核心CBD的外延部分,具有疏解或补充核心CBD的功能,并与之共同构成城市CBD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