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发现没有管辖权的概率非常小,一个案子一审二审的,程序基本都理清了,除非再审有新证据,比如我发现双方有仲裁条款等等,这时候再审如果是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直接裁定驳回起诉或者移送有管辖权法院处理。

如果再审是上级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则需要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者劝告原告撤诉另行起诉。

再审时发现无管辖权怎么处理

再审时发现无管辖权应通知申诉人撤诉,申诉人不撤诉,依法裁定不予审理,让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申诉,没有管辖权就没有资格审理案件,当初就不应该立案审理,立案了又审理不了不属管辖,这是立案人员审查的问题,要追究立案人员的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