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三轮车管理办法第十条 禁止人力三轮车从早七时至晚八时在淮海路、建国路、中山路、解放路、彭城路、复兴路路段上行驶。市公安机关是管理三轮车的主管机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三轮车的管理工作。市政公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三轮车的管理工作。
原创 | 2022-12-04 19:02:58 |浏览:1.6万
根据徐州市三轮车管理办法第十条 禁止人力三轮车从早七时至晚八时在淮海路、建国路、中山路、解放路、彭城路、复兴路路段上行驶。市公安机关是管理三轮车的主管机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三轮车的管理工作。市政公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三轮车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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