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小区物业管理出问题了,首先小区的公共用地都应属于小区业主们共同拥有的。(因为我们大家都交了公摊面积的费用,)物业管理的定位应该是我们大家找到的一个管家身份,是来为我们大家服务的,他收取一定的物管费是合理的。

但是硬要把大家的公摊面积上面的停车位拿来出售,就大错特错了,就如同将主人家的物产又卖给主人家一样,完全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