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是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进行教学评价,目的在于给学生的学或教师的教以客观的价值判定,如果缺乏客观性,就会失去评价的意义。
贯彻客观性原则首先做到评价标准客观,不带随意性其次要做到评价方法客观,不带偶然性最后要做到评价态度客观,不带主观性。
2、发展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着眼于学生的学习进步、动态发展,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改进和能力提高,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因此,教学评价应当是鼓励师生进步、促进教学发展的手段,要尊重教师及学生的人格。
3、整体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树立全面的观点,从教学工作的整体出发,进行多方面的检查和评定,防止以偏概全,以局部代替整体,但是整体性并不代表平均化,要抓主要矛盾,从决定教学质量的主导因素以及环节上进评价,并且把分数评价、等级评价和语言评价结合起来,以求全面准确接近客观事实。
4、指导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在指出教师和学生长处、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被评价者能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前进。教学评价应经常给师生以教学效果的反信息,为教学指明方向和增添前进的动力。
5、计划性原则
计划性原则是指教学评价要密切配合教学工作有计划地进行,以保证教学工作计划地实现。贯彻计划性原则,首先教学评价要按学期(或学年)、单元和课时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其次教学评价应在学期开始作出计划和安排,防止评价的杂乱无章第三要合理安排各学科的教学评价,有计划地控制各科教学评价的总量,避免考试太多或过于集中,造成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