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日上午6时至晚上23时,禁止下列车辆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
(一)各类货车
(二)大型客车
(三)重型专项作业车、大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
(四)各类牵引车、挂车、半挂车
(五)各类机械车
(六)农用运输车、拖拉机
(七)人力三轮车、畜力车。
前款第(一)、(二)、(三)、(四)项中的车辆需要在上述区域行驶或者停放的,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或者在指定的地点停放,行驶或者停放时应当将通行证放置在前窗玻璃右下角处。
二、每日7:00至9:00、17:00-20:00,禁止货运车辆、大型客车在昆仑大道(二塘高速收费站路口至邕宾立交桥路口)、秀厢大道、清川大道、沙井大道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
三、禁止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朝阳路行驶。除下列摩托车外,禁止其他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一)2002年1月9日(含)前,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二)2002年1月9日(含)前,依法悬挂桂F0、桂O号段机动车号牌,且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