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模效应
规模效应指的是商业中的规模效应是通过规模的扩张,尽可能地放大企业核心资产或人力资源的效益。
规模经济的效益来自分摊到每单位产品上的固定成本的下降,这也是为什么在资源密集型的行业,大型公司占主导地位,比如钢铁、汽车、家电行业等。
与传统行业不同的是,互联网行业的固定成本非常低,同时不会有物理设备限制产能,因此边际成本可以无限趋近于0,显著放大了规模效应。
(2)协同效应
协同效应源于品种增加所带来的收入。
互联网行业竞争中,经常提到的一个打法是“高频打低频”,因此在许多互联网平台中聚合了非常丰富的业务,以形成自己APP被打开次数的高频,比如美团,不但有到店业务,还有外卖、酒旅、票务业务等。
同样,多个低频业务可以聚集成高频的平台,这也是一种协同效应。
(3)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也叫梅特卡夫效应,互联网公司的理论市场价值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
网络的实际市场价值取决于用户之间互动的活跃程度、互动产生的交易,以及互联网公司从互动和交易中获得的收益。
具备网络效应的典型代表是社交平台,比如微信。
(4)双边市场效应
双边市场效应来源于不同类型用户之间正反馈交互所创造的价值。
双边市场效应的典型代表是交易平台,比如淘宝天猫。
需要注意,双边市场效应和网络效应的显著差别是:双边市场平台上的单边用户群体之间是不能进行互动的。
比如微信的每个用户可以任意进行连接互动,但是在淘宝的商家和买家两类群体中,商家与商家之间、买家与买家之间无法通过互动创造价值,只有商家和买家之间能够进行交易。
正因为同类用户之间没有互动,所以双边效应弱于网络效应。
这也是为什么在评估互联网公司价值时,不能仅仅关注活跃用户数及其增长,因为活跃用户数只是一种“虚假繁荣”,决定互联网公司价值的是用户之间的互动方式以及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模式。
换句话说,具备同样活跃用户数的互联网平台,具备网络效应的平台价值要强于具备双边市场效应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