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优待证》需交⽼年⼈本⼈近期正⾯免冠红底1⼨彩⾊照⽚1张,由⼯作⼈员当场填写《⽼年⼈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误后,发给申请⼈《优待证》待领凭证。
2、制作交付。各市、县(市、区)⽼龄办对经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年⼈的资料,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交付制证单位,制证单位须在收到办证资料后内完成《优待证》的制作,并送达市、县(市、区)⽼龄办。
3、领发证件。各市、县(市、区)⽼龄办在收到《优待证》后的5个⼯作⽇内,通知申请⼈前来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
4、换发证件、持有《优待证》绿卡的⽼年⼈,年满70周岁时,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领《优待证》红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