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承租商品住房,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4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