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被委托人在履行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委托人处理相关事项过程中,向委托人说明交易的相对方是谁,也就是披露第三人。或者被委托人向交易相对方第三人说明谁是委托人,自己只是代理委托人处理相关事项,也就是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