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师协会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服务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医药学界的专家学者、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经申请,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