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常环境(如:办公楼、宿舍楼、居民楼等)采用的防护等级是IP3X(X-表示没有要求)。配电室、控制室、电容器室、电缆夹层等也可以采用IP3X。

2、 工业厂房、浴室等一般采用IP54或以上。

3、 防爆环境的电气设备应按照防爆区域和气体组别进行设备选型。

设备保护等级划分标准

5 电气设备的保护等级和点燃符合性要求

5、1 概述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的本质安全部分应分为“ia”“ib”或“ic”保护等级。

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所有保护等级,另有规定时除外。在确定“ia”、“ib”或”ic”保护等级时,元件和连接的故障应按7.6考虑导电部件之间隔离的故障应按6.3考虑。故障的确定还应考虑外部连接电缆的断路、短路和接地。

在确定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的最大本质安全整体参数时应考虑5.5对火花点燃符合性的要求和5.6对热点燃符合性的要求。

与安全性特低电压(SELV)电路或保护性特低电压(PELV)电路相连的关联设备的电路,当标称工作电压以差动形式施加在电路导体之间时,U仅应以“共模”形式出现(典型的例子是RS-232,RS-485或4-20mA电路)。基于SELV或PELV电路的设备应按GB 3836.1-2010中的29.2e)项要求标志符号“X”。

当制造商提供的文件对带电维护程序做出规定时,带电维护不应使本质安全失效,并应在试验和评定过程中予以考虑。

注1:设备可具有多个保护等级,每个保护等级的参数可以不同。

注2:本质安全电路火花点燃评定指南见附录A,有关火花试验装置的细节见附录B。

注3:对于下文应用Um、Ui的条款,评定时可考虑最高电压及最高电压以下的任何电压。

注4:在不同的连接装置上,Um值可不同,并且对于交流和直流电压也可不同。

5、2 “ia”保护等级

施加Um和Ui后,在下列每一种情况下,“ia”保护等级电气设备中的本质安全电路应不能引起点燃:

a)正常工作和施加最不利条件下的非计数故障

b)正常工作和施加一个计数故障加上最不利条件下的非计数故障

c)正常工作和施加二个计数故障加上最不利条件下的非计数故障。

在上述各种情况下,所施加的非计数故障可以不同。

电路进行火花点燃试验和评定时,应按10.1.4.2的要求施加下列安全系数:

对于 a)和 b) 1.5

对于 c)1.0。

在所有情况下,为确定表面温度组别,施加在电压或电流上的安全系数应为1.0。

若仅可能出现一个计数故障,并且能满足“ia”等级的试验要求,则认为b)的要求是“ia”等级。若不可能出现计数故障,并且能满足“ia”等级的试验要求,则认为a)的要求是“ia”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