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
2、申报人首次参保的,填写《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3、申报人再次参保的,填写《石家庄市用人单位新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加情况表》、《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增加情况表》
4、申报人所在单位使用“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申报系统”软件申报申报人参保登记信息,分步输入“用户名即单位医保编号”、“密码1”即可,网报的报表可以使用网报程序打印,网报咨询电话:89631919
5、申报人所在单位每月1日至10日向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申请参保登记
6、参保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参保登记意见
7、通过审核的,参保管理科当天给予备案登记、核发病历本(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盖钢印、打印医疗保险基金征集通知单,作为所在单位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的依据
8、参保单位或个人到人社局社保卡服务中心申领社会保障卡
9、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参保登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