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安全方面承担全部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