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的倍数=电流互感器变比乘以电压互感器变比。当没有电压互感器,其变比按“1”计算。即:

带有互感器150/5的电表指数,是比实际的用电量缩小了30倍的表指数。

(150除以5等于30倍),那么看带有互感器(150/5)的电表指数的实际用电,要在读电表指数再乘以(30倍)之后,才是实际的用电度数。

三相四线电表互感器的倍数

互感器200/5,倍率是40倍。如果对应的一次侧交流电流为40A,则电度表计量侧的电流只有1A。计算耗电量时,电度表的读数应该乘以40,才是真正的耗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