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全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省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原创 | 2022-11-30 18:26:52 |浏览:1.6万
1、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全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省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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