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各国均实行井田制。“井田畴均则民不憾”,就是说将土地分成等量大小,农民才不会有不满的情绪。

井田有公田与私田之分。小块私田由农户耕种,收获自给。大块公田由大家共同耕种,收获归国家和贵族。那么,按照土地的分配,实际到农民手中的田地已经很小了。

为了保证国家的收入,各国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国语.齐语》“制都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夫”,将分散的农民纳入集体由官吏管理,农户手中的田地按地亩征税。由于层层盘剥,到农民手中的收获已经很少了。

农业生产工具仍以木石制品为主,青铜农具很少。由于受生产工具的影响,春秋时期的休闲田普遍存在。“不易之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休闲田的存在让农民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

除农业外,手工业和商业发展很快。手工业分民间与官方。民间手工不过是家庭的一种副业。官方有攻木、攻金、攻皮、刮磨和抟埴,还包括后来的冶练。

商业除民间相互交易外,就是由官府经营为主。商人在出卖贵重物品时必须取得官方许可。民间交易仍以以物易物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