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轻型直升机申请空域方法是:
①获取飞行任务以及任务委托书
②提前7天携带相关文件、材料在当地军分区办理审批手续
③携带相应文件材料在民航监管局运输处、空管处办理相关手续
④携带获批复印件以及相应的文件材料在民航空管分局管制运行部办理相关手续。
⑤与民航空管分局鉴定飞行管制保障协议
⑥实施日前一天15时前向当地空管部门提交飞行计划,如不在机场管制范围内可直接向民航空管分局管制运行部区域管制室提交,在飞行实施前1小时提出申请
⑦区域管制室向军分区航空管制中心提交飞行申请
⑧军分区航管中心给予调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