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霞山区居住证满5年,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如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半年不满5年的,按照湛江市户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录取办法办理。

(5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3月31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