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回购是指被执行人竞拍自己被拍卖财物的行为,被执行人是可以参与司法拍卖的,但需要交纳保证金。

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