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报废年限是9年。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农用机动三轮报废年限
9年
机动车报废年限
1、非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限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9、吊车、消防车、钻探车、专项作业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适当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1、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2、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3、三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申请延期至9年
14、四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15、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可申请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可申请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