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遵循旧例。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All-China Fede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All-China Federation of Taiwan Compatriots)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All-China Federation of Returned Overseas Chinese)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All-China Journalists Association)

上面这些,时间最早的在解放战争时期。其实还有时间更早的全国学联(All-China Students' Federation),可以追溯到五四时期,但名字好像是后改的。后面的社会团体在命名上全是遵循旧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ll China Lawyers Association),简称“全国律协”,是1986年7月成立的全国性律师自律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协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监督和指导,接受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的领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