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预采购,即在采购预算下达前,可预先组织项目论证、发布信息公告、组织采购评审等工作。据悉,今年3月印发的《山东省2014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要求研究建立政府采购的预采购制度。此次《通知》进一步细化了预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