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公证处每周一至周六都是正常上班,工作时间:早上9:00--下午17:00点。
工作职能:(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
2、招标投标、拍卖
3、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4、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公司章程、保全证据
6、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