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购买时长一年是为了保护在先权利人和厉害关系人的利益。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