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的地方制度并不完善,基本上继承了唐五代的旧制,属于换汤不换药。地方一级行政机构为州,二级行政机构为县。不过,后来宋太宗在州县的基础上又增添了“路”这一级行政单位,于是,宋代的地方行政单位便被划分为路、州、县三级。由此可见路比州大。

古代的路和州那个大

路和州是元朝的行政单位,路比州大

行省才相当于省(虽然大了一点).路和府是平级单位.但是路的长官稍微大一些,路相当于地级市,府相当于县级市,州就相当于现在的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