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磷总磷酸盐排放标准如下:

一级,0.5mg/l。

二级,1.0mg/l。

无三级标准。

标准分级:氯化物

4.1.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