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

说起来,广场舞扰民问题,也算是城市治理过程中的一大顽疾了。很多地方曾将其纳入治理,但由此引发的民间冲突不断。

因此控制时间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