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型式我国国家标准规定防爆型式有8种,即隔爆型“d”增安型“e”,本安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和特殊型“S”。
电动仪表中,主要采用隔爆型“d”和本安型“i”隔爆又称耐压防爆,它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和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即隔爆型仪表内部是可能发生爆炸的,所以,隔爆型仪表在没有完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随意打开表盖,否则可能引起爆炸。
本安型仪表通过限制电气参数使在正常或规定故障状态下产后的火花和能量,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