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曾预交部分诉讼费,在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的,就需要向法院补交诉讼费。

如果原告起诉时,法院是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收取原告诉讼费,法院裁定将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时,原告也需要向法院补交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