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制。

1、受理的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立案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

2、对特殊情况现场立案案件的立案报告补办手续时限:现场立案起3日内

3、当事人不在场时交付处罚决定书取得送达回执时限:处罚决定宣告后7日内

4、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报告备案时限:7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