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基金会需注意事项
--1、办基金会是在民政局审批、书有效期5年、每年都需年检
--2、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
--3、基金会法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二、办理基金会流程
--1、民政局座谈
--2、核名(青岛XXX公益基金会或青岛XXX慈善基金会),青岛必须放前面,名字不能超过四个字。
--3、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4、网上提交初审材料
--5、网上通过后,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
--6、开临时账户、入资、取得报告)
--7、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