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如果是国家的国宝级文物只可收藏,不可以买卖。如果是个人收藏的国宝级文物,也是只能在国内收藏一成买卖,不可流入境外市场。

如果是普通的古董,收藏者是可以买卖的,但是需要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不可以私下交易,私下交易者处犯法律规定,依法论处。

古董可收藏不可买卖

法律分析:第一类是出土文物

第二类是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执法部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

第三类是银行、冶炼厂、造纸厂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拣选的文物

第四类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第五类是国有文物购销经营单位收存的珍贵文物

第六类是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珍贵文物是一、二、三级文物,这类文物被禁止买卖

第七类是物主处分权有争议的文物

第八类是其他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