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捐国宝奖励标准分为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物质奖励的,包括及时提供线索,使文物得到保护,避免被盗、损毁、破坏的。举报盗窃、走私文物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文物等部门打击犯罪、保护文物贡献突出的。

精神奖励包括由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当地政府颁发“文物保护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或对做出重大贡献的由省政府予以表彰。由文物收藏单位向上交文物者颁发荣誉证书、荣誉馆员证书,属珍贵文物的由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向上交者颁发荣誉证书,对上交数量较多或价值较大的由当地政府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