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人备齐申报材料后报所在企业先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2、企业审核后将申报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区人社局初审。
3、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区人才办,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拨款事宜。
原创 | 2022-11-30 11:31:11 |浏览:1.6万
1、申报人备齐申报材料后报所在企业先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2、企业审核后将申报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区人社局初审。
3、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区人才办,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拨款事宜。
Copyright 2005-2020 www.kxting.com 版权所有 | 湘ICP备2023022655号
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47085,10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