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一次性奖金标准分别定为1500元、3000元、6000元。同时,鼓励各地各单位可通过组织开展工作研讨、身体检查、疗休养等活动,在工作、生活上对获奖人员给予更多关心关怀,激励其珍惜荣誉、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