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办事机构,应该有权力决定分配集体的利益。但必须通过全体村民的三分之二以上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提请村党支部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备案,方可将集体利益进行分配。村集体利益的分配必须是公道合理,决不能循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