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企业遇到资金周转的情况下,会利用名下的资产作为递延向银行贷款,一般国有企业的可以用土地的使用权来作抵押,但是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可抵押,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