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应对机构有三个
一、综合协调机构
设置在民政部的国家防灾减灾委员会(简称减灾委)是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协调机构,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军队、科研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组成。其职能是研究制定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具体措施、指导地方应对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支持保障机构
我国支持保障机构一般根据自然灾害的影响程度由政府组建,应对特大自然灾害由国务院牵头临时组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由由省一级人民政府临时组建,其主要职能是为应对灾害提供财政支持、灾情情研判以及后勤保障等
三、专业救援机构
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专业救援机构由军队、警察、武警警察部队、卫生医疗单位和专业救援机构(如蓝天救援队),其主要职能是为应对灾害提供消防治安、生命救援、医疗救援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