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品官才有资格建立祠堂,直到明嘉靖年间(约1526年)才允许民间建联宗之祠堂。明代祠堂大致分为皇帝的太庙、品官家庙和庶民祠堂三种。
明廷有明确的规定,品官家庙为三进,第一进三间,第二进五间,第三进三间,外加大门一座。关于庶民祠堂的规制则简陋得多:“祠堂三间,外为中门。中门外为两阶,皆三级。东曰阼阶,西曰西阶。阶下随地广狭,以屋覆之,令可容家众叙立。又为遗书、衣物、祭器库及神厨于其东,缭以周垣,别为外门,常加扃闭。”同时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准许祠堂款式建三间九架,三品以下官员只能建三间五架,这是法定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