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牌指标过期2年后可再次申请摇号。单位和个人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因逾期未使用造成指标作废的,自指标作废之日起2年内不能再提出申请增量指标,也就是说

拓展:

对提供虚假信息、承诺和材料申请指标,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借用、租赁、转让指标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配置的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指标申请。

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指标,并移交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其责任。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上述相关违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