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本人户口簿。

2、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51%方可认定)

3、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4、招生: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兰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