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元/日/平方米
洛阳市暖气费收费标准如下:
1、分户计量用户,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用热量
计算方式为建筑面积*121*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
2、按面积用热用户,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18*面积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