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侵略指一个国家使用部队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本定义所宣示的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包含以下7种属于侵略行为的情形:
①以武装部队侵入或攻击另一国家的领土,或因此种侵入或攻击而造成的任何军事占领。
②以武装部队轰炸另一国家的领土,或一个国家对另一国家的领土使用任何武器。
③以武装部队封锁另一国家的港口或海岸。
④以武装部队攻击另一国家的陆、海、空军或商船和民航机。
⑤违反其与另一国家订立的协定所规定的条件,使用其根据协定在接受国领土内驻扎的武装部队,或在协定终止后擅自延长驻扎期间。
⑥以其领土供另一国家使用,让该国用来对第三国进行侵略行为。
⑦以其名义派遣武装小队、武装团体非正规军或雇佣兵,对另一国家进行武力行为,其严重性相当于上述所列各项行为
什么叫军事侵略
1,向他国宣战,2,不论是否宣战,以武装部队侵入他国领土。
3,不论是否宣战,以陆,海,空进攻他国领土,船舶或航空器。
4,对他国的海岸或港口进行海军封锁。
5,对在其本国领土内组成而侵入他国领土的武装匪徒给与支持,或不顾被侵犯国家要求,拒不在本国领土内采取一切力所能及的步骤,以对这些武装匪徒剥夺一切援助和保护。
什么叫军事侵略
军事侵略指缺乏自卫理由的军事冲突,是某一国家为了自身发展的利益对其它国家武装挑衅、政治奴役、经济掠夺和武装占领的非正义战争。根据习惯国际法,发动军事侵略战争是一项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