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

各无线电设台(站)单位、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四川省无线电办公室统一部署,现就我市开展2021年无线电台(站)年检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验证范围

(一)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辖区内已取得设置使用各类无线电收发信设备许可,并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的单位或个人。

(二)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辖区内已取得设置使用各类无线电收发信设备许可,但尚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的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