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渔场属于集体性质的土地。在乡镇能够修建鱼塘的土地,都是地势低洼,易涝的土地,或是废弃的荒塘洼地,这些土地由于不能很好的用于农业生产,都是由村集体支配,因此都是属于集体资产,在这个地方兴建的鱼塘,同样归集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