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专区是由国务院于1956年设立的一个行政区,由当时的宿县专区、滁县专区合并建立。蚌埠市及原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管辖的怀远县、五河县也属于蚌埠专区。

     1961年,蚌埠专区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