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规,一个单位的职级职数都有非常明确的名额限制。以乡镇为例,主任科员的比例,可以达到乡镇行政编制的60%,按照过去的规定,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一般情况下是领导职数的50%,是不是感觉数量得到了大大的增加呢

大家要看具体的情况,比如以前领导干部职务职级不交叉任职,要么领导职务,要么非领导职务。

而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后,如果职数不够的,后面科员加括号保留原职级,这一条是基本不受限制的,也就是说,非领导职务可以很多。